网络中立

Verizon似乎软化了其反对网络中立规则的立场

威瑞森通讯(Verizon Communications)对网络中立规则的立场似乎有所软化,表明它可以接受一套基本的监管规定。

Verizon是美国四大宽带提供商中唯一反对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正在考虑的任何新的网络中立规则的公司一篇本周的博客文章在美国,该公司似乎支持FCC主席汤姆·惠勒(Tom Wheeler)今年早些时候最初提出的规定。

威瑞森诉诸法庭,成功挑战了FCC 2010年的网络中立规则,这在某些方面与惠勒的提议类似。惠勒今年最初的提议是允许宽带提供商参与“商业上合理的”流量管理,尽管他现在表示愿意接受更强有力的网络中立保护。

尽管一些技术政策分析师预测,无论FCC在网络中立方面做了什么,都会有更多的诉讼挑战FCC,但Verizon在其博客文章中对这些预测表示了怀疑。威瑞森说,如果FCC采纳了《通信法案》第706节的规定,就可以避免诉讼,该规定赋予了FCC鼓励宽带部署的权力,而不是像一些强烈的网络中立规则的支持者所希望的那样,将宽带重新归类为公用事业。

“不要相信那些说进一步的诉讼不可避免的人,”威瑞森的公共政策总法律顾问兰德尔•米尔奇(Randal Milch)写道。“底线是有效的网络中立规则——不需要进一步的司法干预——是可以实现的,如果联邦通信委员会采用它最初提议的706条款。”

就在Milch的博客文章发表的几天前,有新闻报道说惠勒正在考虑一个所谓的混合网络中立方法这将把后端运输服务作为《通信法案》第二章中的公共事业来管理。

威瑞森公司反对将宽带重新分类到第二章。如果FCC走这条路,它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挑战,因为“isp,或许还有一些科技行业的服务商,将别无选择,只能对抗20年的既定法律的突然逆转,”米尔奇写道。

威瑞森的一位发言人淡化了政策上的潜在转变,称该公司多年来一直自愿避免有选择地屏蔽网络流量。威瑞森的发言人Ed McFadden说,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在1月份驳回了FCC 2010年网络中立规则的一部分,但是法官们指出FCC有权根据706条款通过新的规则。

他说,由于法院驳回了威瑞森对FCC通过网络中立规则的挑战,该公司认为706条款是比宽带重新分类更好的选择。他补充说,公司今年早些时候对新的网络中立规则的反对主要集中在重新分类上。

上周四,威瑞森发布了一份冗长的白皮书反对第二章的重新分类。

虽然威瑞森对重新分类的立场没有改变,但它对706条款的明显接受似乎正在演变。就在9月中旬,威瑞森的律师向FCC提交了反对任何新规定的意见。

“那些敦促扩大监管的人的基本前提——公开性‘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已经破产了,”威瑞森的律师当时写道。“寻求出台激进的新规定的言论都是夸夸其谈,也没有得到支持的‘如果’,但却完全缺乏真实的例子,说明自本世纪头十年末欧盟委员会第一次开始考虑开放互联网规定以来,任何美国宽带提供商都曾在任何时候通过阻塞或降低流量来损害消费者。”

今年9月,威瑞森建议FCC允许宽带提供商的灵活性,并反对对网络中立规则进行任何重大修改。该委员会的律师写道:“由于该委员会在互联网监管方面的宽松政策在过去20年里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好处,因此该委员会应该坚持这一路线,不采纳任何新规则。”

强烈的网络中立规则的支持者本周对威瑞森公司明显的转变表示怀疑。

“所有的运营商都知道他们可以接受威瑞森胜诉所需要的706规则的软而空洞的版本,”自由出版社的政策主管马特伍德(Matt Wood)在电子邮件中说。因此,他们没有软化实际立场,而是在没有改变目标的情况下改变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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