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通过网络中立规则,将宽带重新归类为公用事业

网络中立的标志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不顾共和党成员和大型宽带提供商的反对,投票通过了新的网络中立规则,将宽带重新归类为受管制的公共事业。

周四,该委员会以3比2的投票结果通过了网络中立规则,该规则禁止宽带提供商选择性地阻止或减缓网络流量,并禁止提供付费流量优先服务。委员会对新规定的投票在FCC会议上引起了观众的热烈掌声。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新规定将面临宽带提供商的法庭挑战,法庭诉讼可能会拖上好几年。Verizon Communications、AT&T和康卡斯特都反对宽带的重新分类。

规则是建立在一个重新分类监管宽松的宽带信息服务更加严格的监管电信服务,尽管FCC员工表示,该机构将克制申请约700传统电信规则,如价格管制和强制与竞争对手共享网络。

该命令将网络中立规定适用于移动和固定宽带提供商,但暂时将小型宽带提供商从一些新规定中豁免。

民主党委员杰西卡·罗森沃塞尔说,新规定将禁止宽带提供商充当网络内容的看门人。互联网是“我们的印刷机,我们的城市广场,”她说。“我们不能拥有拥有快速通道的双层互联网,这样会加快特权阶层的流量,而把我们其他人落在后面。”

委员会的两名共和党人抗议该命令,称它结束了两党在互联网宽松监管上达成的20年协议。共和党委员Ajit Pai表示,新规定可能会让互联网服务面临新的税收,包括宽带提供商必须转嫁给客户的州税,或者削减其部署预算。

他说,联邦通信委员会最终可能会利用这一命令,对宽带服务征收通用服务费,目前电话服务要缴纳16%的税。

此前,FCC主席汤姆·惠勒(Tom Wheeler)曾提出一项网络中立性提案,但由于奥巴马总统向FCC施压,该提案并未包括对宽带进行重新分类。

“简而言之,奥巴马总统监管互联网的计划并不能解决问题,”Pai说。“他的计划就是问题所在。”

Pai表示,FCC的命令还开放了宽带费率监管,该机构禁止了涉及流量优先化的商业安排。

Pai表示,该机构禁止涉及交通优先级的商业安排相当于费率管制。

惠勒为这些规则辩护说,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太重要了,“不能在没有规则和裁判的情况下”。他还反驳了那些认为网络中立规则等同于对互联网的监管的批评者。

他说:“这不是监管互联网的计划,就像第一修正案不是监管言论自由的计划一样。”“它们代表着同一个概念。”

FCC的投票是在对网络中立规则进行了一年的辩论之后进行的,大约有400万的公众意见被提交到诉讼程序中,其中许多意见呼吁该机构通过基于《电信法案》第二章的电信条例的强有力的规则。2014年初,一家美国上诉法院推翻了FCC在2010年通过的网络中立规则,称FCC将这些规则与《电信法案》中的错误条款联系在一起。

今年5月,惠勒提出了新的规则,允许宽带提供商进行“商业上合理的”流量管理,而不在标题II中对宽带进行重新分类。但大量人向该机构提交意见,要求重新分类,奥巴马在11月加入了他们的行列。

几十个数字权利和消费者团体对FCC的决定表示欢迎。在FCC会议上播放的一段视频中,万维网的发明者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表示,这次投票“保留了一直以来处于互联网核心地位的无许可创新的精神”。

拨款总额涵盖了美国政府的技术和电信政策IDG新闻服务。在GrantGross的Twitter上关注格兰特。Grant的电子邮件地址是grant_gross@id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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