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上诉法院裁定,苹果公司必须面临反垄断指控,该诉讼称苹果公司垄断了iPhone应用程序市场。
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星期四推翻了一家下级法院的裁决,裁定提起诉讼的应用程序买家是直接从苹果公司购买iPhone应用程序的买家,而不是从应用程序开发商那里购买的,因此有资格提起诉讼。法院称,苹果公司是iPhone应用程序的分销商,通过其应用程序商店直接向买家销售。
这一拟议中的集体诉讼始于2011年,起诉书曾多次修改。
购买者反对支付给苹果30%的“附加费”。法庭记录显示,苹果通过一个封闭的系统,控制哪些应用程序可以在iPhone上运行,该公司在其商店中收取第三方应用程序收入的30%,余额归开发者所有。
巡回法官威廉·弗莱彻(William Fletcher)在给陪审团的意见书中写道,苹果辩称自己不销售应用程序,而是“向开发者销售软件分发服务”,因此不能同时向应用程序购买者销售应用程序。他补充说,苹果将自己的角色描述为类似于向商店出租实体空间的购物中心所有者,这种说法“没有说服力”,因为iPhone应用程序的第三方开发者没有自己的商店。
法院尚未对应用程序购买者的投诉做出回应。根据法庭记录,购买者声称,苹果禁止应用程序开发商通过应用程序商店以外的渠道销售iPhone应用程序,并威胁将切断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开发商的销售。据说苹果公司还不鼓励iPhone用户下载未经批准的应用程序,并威胁说如果用户下载未经批准的应用程序,苹果公司将取消iPhone的保修。
苹果没有立即对这一决定发表评论。
该诉讼涵盖了2007年至2013年期间的应用程序购买,但彭博社援引原告律师马克•里夫金的话说,他可能会试图延长拟议中的集体诉讼包括到目前为止为iPhone购买过应用程序的购买者。苹果公司被起诉要求赔偿,法院要求该公司改变其应用商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