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设备供应商爱立信已要求美国法院禁止销售三星的各种电子相机、蓝光光盘播放器、电视和手机,包括Galaxy S III和Galaxy Note II,声称这些产品侵犯了其专利。
爱立信表示,已与三星就这些专利就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条款达成了一项许可协议。爱立信声称,这些专利对许多行业标准的实施至关重要。未能达成协议后,提交了申请两个诉讼周二,他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这家设备供应商说,它要求三星支付与其竞争对手相同的价格,但三星拒绝了。
爱立信在提交给法庭的文件中说,相反,三星要求其以其他处境类似的公司支付的费率的一小部分来更新其许可证。爱立信补充说,三星拒绝支付专利授权费用,使其相对于授权专利的竞争对手拥有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2001年,爱立信宣称某些专利对某些行业标准至关重要,而三星此前也获得了这些专利的授权,并于2007年对授权进行了更新。爱立信说,这个许可证现在已经过期。
许多行业标准机构要求参与标准定义过程的公司申报他们认为对实现标准至关重要的任何专利。作为该标准潜在强制使用他们的专利的回报,他们被要求以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FRAND)条款许可这些标准——基本专利。
爱立信向法院提交了两份诉讼,详细列出了三星涉嫌侵犯的24项专利。诉讼文件显示,这些专利包括与电话、基站、电视、电脑、蓝光播放器、相机和其他无线网络设备有关的发明,这些专利受到了数十款进口到美国的三星设备的侵权。
涉嫌侵权的设备包括几款Galaxy播放器、几款LED和等离子电视、三星Galaxy Note II、Galaxy S III以及包括Tab 10.1和Tab 7.0在内的多款Galaxy Tab。
爱立信是移动通信行业中较老的公司之一,并声称其在全球的3万多项专利中,有一些对GSM、GPRS、EDGE、WCDMA、LTE和IEEE 802.11等标准的实施至关重要。
该公司首席知识产权官卡西姆·阿尔法拉希(Kasim Alfalahi)说,该公司已经使用专利超过10年,并与所有主要厂商达成了协议。
他说,公司将许可费收入投资于新产品。不过,他以与被许可方签订保密协议为由,拒绝透露该公司2011年50亿美元研发支出中有多少来自专利收入。
起诉三星是最后的手段,Alfalahi说,并补充道:“我们在美国起诉,因为它是知识产权方面最重要的市场。”他拒绝透露是否有其他公司拒绝许可爱立信的专利。
三星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在过去两年里,我们忠实地承诺与爱立信进行公平、合理的谈判,但这次爱立信对同样的专利组合要求了更高的专利费。”“由于我们不能接受这种极端的要求,我们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防止爱立信的过度索赔。”
爱立信要求法庭进行陪审团审判,并要求三星及其合作伙伴禁止进一步侵犯这些专利。它希望三星为侵权行为支付损害赔偿,并同意按照FRAND条款达成授权协议。
Strand Consult首席执行长John Strand说,爱立信要求销售禁令是一种谈判策略,也是这种情况下的惯例。
斯特兰德说,爱立信在法庭上露面的次数并不像苹果和三星那样多。他说,诺基亚(Nokia)和芯片制造商高通(Qualcomm)等公司也是如此。
斯特兰德说:“你很少听到这些公司涉及法院案件的原因是,他们掌握的是基本标准专利。”“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讨价还价的交易。”
斯特兰德说,爱立信和诺基亚面临着沉重的财务压力,因此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专利组合来赚钱。他补充说,通过发起这样的诉讼,它们还可以让股东更清楚地看到自己专利组合的价值。
“肯定会有更多这样的诉讼。我想我们刚刚看到了冰山的顶部。”
Loek是阿姆斯特丹记者,为IDG新闻服务报道网络隐私、知识产权、开源和在线支付问题。在Twitter上关注他@loekessers或者将提示和评论发送到loek_essers@id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