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案旨在取缔开放互联网秩序,阻止其回归

该法案试图让联邦通信委员会已经启动的行动具有永久性

华盛顿的FCC大楼
联邦通信委员会

法案出台周一美国一些参议员旨在废除根据联邦通信委员会的2015年开放的互联网订购网络中立性规则,并从发布今后类似规定禁止机构。

该法案旨在为共和党主导的联邦通信委员会最近废除2015年《联邦通信令》条款的行动提供一些持久性。有人担心,如果FCC在某个时候落入民主党人的控制之下,它会迅速恢复2015年《开放互联网秩序》(Open Internet Order)下的规则。

《恢复互联网自由法案》是由犹他州共和党参议员迈克·李(Mike Lee)提出的,由德克萨斯州参议员特德·克鲁兹(Ted Cruz)和肯塔基州参议员兰德·保罗(Rand Paul)等其他八名共和党人共同发起。

FCC主席Ajit Pai上周介绍了他自己的计划修改2015年网络中立规则的部分内容包括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两年之久的将宽带分类为受管制的类似电信的服务。联邦通信委员会将在5月18日投票废除这些规定。

+背景: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宣布废除网络中立的计划+

2015年的规定是由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总统领导下的nsa提出的,该规定援引《通信法案》(Communications Act)第二章,将宽带重新归类为受监管的公共事业。2015年2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以3比2的投票结果支持相关规定,该规定将禁止网络服务提供商选择性地阻塞、限制或提供互联网流量的付费优先级。

该法案已于同日提出上诉法院去年6月拒绝重新审理其判决维护2015年网络中立规则。宽带贸易组织预计将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我们一直支持通过立法来解决‘网络中立’之争,但最高法院的裁决可能是促使民主党在拒绝了共和党的妥协提议两年之后进行谈判的唯一途径,”非营利智库TechFreedom的主席Berin Szoka在法院判决后的一份声明中说。

去年提出的法案的一个版本已经被否决建议从重新分类宽带互联网接入禁止FCC服务作为电信服务,并从这样的服务提供商施加一定的规定。

Pai已提议取消宽频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II类分类,并恢复其信息服务分类,再加上“轻触式”监管框架。删除标题II的分类将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隐私行为的监管控制权从FCC转移到联邦贸易委员会,后者已经在监督像谷歌和Facebook这样的互联网公司的隐私行为,FCC说。

李开复在周一的一份声明中说:“我们的经济中很少有领域像互联网那样充满活力和创新。”“但现在,这一增长引擎受到了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2015年发布的开放互联网秩序(Open Internet Order)的威胁,该秩序将让联邦官员负责设计互联网基础设施。”

在Pai的提案公布后不久,Lee说他将立法永久取消FCC“发布网络中立法规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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