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周一批准了该法案电子邮件隐私法该法案要求执法机构获得法庭签发的搜查令,才能搜索存储在第三方账户上超过6个月的电子邮件和其他数据。
众议院口头表决通过了该法案,现在送交参议院审议。
《电子邮件隐私法》将更新已有31年历史的《电子通信隐私法》(ECPA)。一些隐私倡导者和科技公司使从2011年开始,国会将更新ECPA。该法案的支持者表示,对存储数据保护不力,令消费者和企业对美国云服务产生怀疑。
根据《环境保护法案》,对旧数据和新数据的保护是不同的。执法机构需要搜查搜查嫌疑人家中或办公室的纸质文件,以及在嫌疑人的电脑或云存储时间不超过180天的电子文件。但是文件存储时间越长,保护就越少。警方只需要一张传票,而不需要法官审核,就可以要求将文件存储在云端或其他第三方提供商处超过180天。
科罗拉多州民主党众议员、该法案的共同提案人贾里德·波利斯(Jared Polis)表示,该法律对待存储数据方式的不同,是“我们隐私保护法律的一个明显漏洞”。
该法案的共同提案人、堪萨斯州共和党众议员凯文·尤德(Kevin Yoder)说,《电子邮件隐私法》将把美国的数字隐私法带入21世纪。
该法案的支持者认为,自1986年《环境保护法案》通过以来,互联网用户的隐私预期已经发生了变化。约德说,当时存储成本很高,只有大约1000万人拥有电子邮件账户。现在,互联网用户更有可能存储与云服务提供商和其他基于互联网的公司的敏感通信。
在前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的领导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对改变《环境保护法案》(ECPA)的想法持冷静态度。一些批评人士说,这些变化将使执法机构更难调查犯罪和恐怖主义。
一个类似的法案众议院通过2016年4月以419票对0票通过,但参议院未能采取行动,该法案在11月新一届国会选举后夭折。1月9日推出的新版《电子邮件隐私法》(Email Privacy Act)已经召集了108名联合发起人,约占众议院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一。
该法案不会保护互联网公司免受美国执法机构对其海外服务器的搜索。微软和谷歌都是战斗认股权证美国以外的用户数据
在投票之前,消费者技术协会敦促众议院通过该法案。CTA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加里·夏皮罗在一份声明中说,《ECPA》“在国会能够想象美国公民在第三方服务器上共享和存储个人信息之前就已经写好了,可惜已经过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