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周三一致裁定,警方在逮捕人时,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一般不能搜查手机。这一裁决对第四修正案和隐私权非常有利。
John Roberts的首席大法官在意见中写道,手机与其他物体不同。“现代手机最具显着的区别特征之一是他们的巨大存储容量,”他写道。“在手机之前,搜索一个人受到物理现实的限制,并作为一般性问题,仅仅是对隐私的狭隘性侵扰。......大多数人不能在过去几个月收到的每一封邮件周围,他们所采取的每一张照片,或他们所拥有的每本书或文章都没有任何理由这样做。“
但有了一部手机,“一个人的私人生活的总和可以通过一千张照片来重建,这些照片上标有日期、地点和描述;而夹在钱包里的一两张亲人的照片则不然。”
因为即使是一个廉价的手机也可以找到这么多的数据,所以警方必须在大多数情况下获得搜索权证,法院裁定。“技术现在允许个人在他手中携带这样的信息的事实不会使这些信息成为创始人所争斗的保护的任何不值得的信息。我们对警察必须在寻找事件逮捕之前必须做的问题的答案,相应地简单 - 获得了逮捕令。“
裁决指出,警方在手机上获取和检查的所有数据并非都存储在手机上,并解释了云计算以及获取远程存储信息的法律后果。
这项裁决涉及两个不同的案件,一个来自加利福尼亚州,一个来自马萨诸塞州。在每个案件中,警方搜查被告手机所获得的信息都导致他们被起诉并被定罪。
在加州的案件中,大卫·莱利因使用过期的车牌驾驶而被捕,随后发现他的驾照被吊销。他的汽车被扣押,并对其进行了“盘查”,发现了隐藏和上膛的枪支以及与街头帮派有关的物品。警方抓住了他裤子口袋里的手机,获取了其中的信息,并在短信或联系人列表中看到了他们认为是针对“血帮”成员的俚语。他被捕后,一名专门调查犯罪团伙的侦探检查了手机内容,寻找证据。
莱利被判犯有武器费用,并在较低的法院裁定在手机搜索中缉获的证据后,在监狱中判处15年的终身判处15年的人死亡,并没有违反其第四修正案,而不是不合理的搜查和缉获权。
在马萨诸塞术案中,据称从汽车毒品销售的Brima Wurie。在他被捕并被送往警察局后,他的两个手机被扣押,其中一个是从源代码中被确定为来自“我家”的源的重复呼叫。警方访问了呼叫日志,获得了电话号码并使用了在线电话簿将其追溯到公寓楼。然后,他们有一个逮捕令在那里搜索公寓,在那里他们发现了215克可卡因,大麻,吸毒用具,枪支,弹药和现金。
Wurie被指控分发裂缝可卡因,拥有裂缝可卡因,意图分发和成为拥有枪支和弹药的重罪犯。地区法院否认了一个议案,即寻找他的手机是违宪的。他在所有三项计数上被定罪,并在监狱中判处262个月。
第一巡回法院的分割专门委员会扭转了拒绝并腾出了对盗窃分配和拥有枪支的责任的定罪。该法院发现手机与其他物理财产不同,可以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搜索。
在这两种情况下,最高法院前的问题是,事件发生违反合法逮捕是合理的。
“这些案件要求我们决定逮捕学说的搜索事件如何适用于现代手机,现在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和坚持不懈的部分,即火星可能会得出结论,他们是人类解剖学的重要特征,”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写道。
在这两起案件中,所讨论的手机“都是基于几十年前几乎不可想象的技术”,当时的判例是这样决定的。
法院审查了手机上的数字信息是否容易被破坏从而影响刑事调查的问题,并处理了美国政府口头辩论中提出的“极端假设”问题,比如恐怖分子使用手机给可能要引爆炸弹的同伙发短信。
有办法将某人从手机中远程擦除数据或使用数据加密隐藏证据,裁决指出的裁决,以及允许无需搜索的豁免将继续存在于扰动恐怖主义情节中的紧急情况下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搜索达到允许禁令搜索的情况,法院可以确定事实。
法院表示,执法机构有“更有针对性的方式”来适用于个别案件,而不是一般的无证搜查。
“最后,还有一种无处不在的元素是手机的特征,而不是实体记录。在数字时代之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会随身携带敏感的个人信息。现在,不携带手机及其所包含的一切的人是例外,”裁决说。“十年前,警察在搜查被捕者时可能会偶然发现一些非常私人的东西,比如日记。但这些发现可能很少,而且间隔很长。相比之下,今天毫不夸张地说,超过90%拥有手机的美国成年人中,有许多人在他们的手机上保存着他们生活中几乎每一个方面的数字记录——从日常生活到亲密生活。允许警察在常规基础上审查这些记录与允许他们在偶然情况下搜查一两件个人物品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法院承认,该裁决将对警察打击犯罪的能力产生影响,但隐私必须占上风。
“我们不能否认我们今天的决定将对执法能力产生影响,”裁决表示。“手机已成为促进犯罪企业成员之间协调和沟通的重要工具,并可提供有关危险罪犯的有价值的令人核武器信息。隐私以成本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