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一名寻求推出统一通信的IT从业人员,您可能要考虑很多事情。你需要考虑一下你想先推出哪些函数;您认为哪些供应商和产品是“战略性的”,以及如何准确地捕捉用户的需求,这些用户可能对什么是UC完全不清楚。
诉讼可能是你正在考虑的最后一件事。但它不应该。统一的沟通为在法律行动中煽动的公司创造了独特的挑战(并记住,任何公司都可以被起诉)。特别是在这种经济衰退期间,许多组织可以预期诉讼增加,因为它通常与裁员和减少效益。在大多数法律行动中发生的第一件事是“发现”:一家公司需要找到并产生与案件相关的所有通信。但是,在这个“统一”通信时代的“通信”包括什么?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FRCP)中定义的电子发现规则明确规定,此类请求需要发布任何电子存储信息(ESI)。过去的发现集中在“文件”和“数据汇编”上。这将发现范围限制在文件和电子邮件,很少包括语音邮件。尽管语音信箱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已被发现,但律师们成功地辩称,由于元数据的缺乏和语音信箱存档的缺乏,语音信箱无法合理地访问。今天,ESI的定义很明确,包括“声音录音”。这意味着无论语音邮件是独立的还是UC解决方案的一部分,它都可以被清楚地发现。
即时消息也可以被发现(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公司不愿部署企业范围内的即时消息解决方案的原因之一)。更进一步,你需要考虑视频会议。如今,大多数视频会议都没有录制。但随着这逐渐成为一种标准实践,您需要将录制视频会议视为ESI。不要忘记所有通信的元数据是重要的,也是电子发现的标准部分。
支持电子邮件、语音邮件、即时通讯甚至视频的电子发现供应商的市场正在不断增长。供应商包括eDiscovery工具,FaceTime, IBM, Kazeon和Zylab。在投资此类工具之前,IT部门必须首先与法律团队讨论eDiscovery和UC的潜在影响。讨论的一部分必须是为所有ESI创建和执行一致的、合理的保留政策和程序。例如,许多组织对ESI有不同的保留政策;语音邮件为30天,电子邮件为多年。缩短语音邮件保留时间的理由通常是磁盘空间的限制,以及大多数语音邮件是短暂的。这种类型的保留计划可以与统一消息一起工作,但它需要大量的预先计划,以确保系统支持独立于电子邮件保留的语音邮件保留。最后,如果要求的ESI不再可用,作为最后的手段,在FRCP中有一个安全港条款来保护。安全港条款需要行业最佳实践的证明,这就是为什么拥有合理的、一致的、强制的和监控的ESI保留政策和程序是如此重要。
与电子邮件不同的是,如果没有元数据,搜索所有可能在简和约翰之间录制的视频是非常昂贵的。即使视频录制不是标准程序,仍然需要与每个视频会议会话相关联的元数据。理想情况下,这些元数据来自视频调度系统。代替视频调度系统的应该是一个由用户记录所有视频会话的过程。近40%的组织都有推广视频会议的政策。现在很少有组织在录制视频会议。视频会议策划者告诉我们,有人要求录制视频,尤其是那些可能错过会议、想要补上错过内容的人。一旦视频被录制下来,它现在就需要进入一个一致的、深思熟虑的留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