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更可能的是,虽然)潜水头朝下进入新一年的深底之前,这是很好的花一点时间来考虑什么显著的事件发生在今年结束。随着20/20事后看来,一个可以在最近得到了新的视角,或许,收集有价值的洞察力和远见,计划来年了。话虽这么说,这里是我的前三名显著开源事件从2012年:
1)软件不是广泛的版权保护像一些威力
两起案件,一个在美国,一个在欧洲联盟,提供有雷竞技比分关版权保护的应用软件的限制宝贵的澄清。
甲骨文诉谷歌五,它及早并经常猜想,甲骨文打算把谷歌到清洁工孕育,这可能是死亡的Android(或至少是一个重大挫折),或其他类似的末日景象。开源软件世界保持高度警惕,因为这情况下,合并可疑软件专利和关于世界上最流行的开源移动操作系统的关键,先例版权问题。该案件的版权部分涉及的Java API包。甲骨文的核心主张是,谷歌已经复制的结构,顺序,和整体的代码组织37个的Java API包。双方一致认为,谷歌并没有字面上复制的软件,但已不是开发出了自己的37个API的实现。有趣的是,Oracle的案情摘要还称,Java语言本身是受版权保护的,但法院的意见指出,“[1] LL同意大家是,现在仍然可以自由地在Java语言本身的程序。”6
当甲骨文起诉谷歌于2010年8月12日,对与它的Java平台的版权和专利侵权(七专利)
法院认为,“只要特定代码来实现的方法是不同的,人是根据版权法自由地写自己的代码来进行准确的Java API中使用的任何方法相同功能或规格“。7法院的理由是,尽管Android的方法和类名是相同的,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姓名,职务,短语或表达式。此外,这些名称表示在一个命令结构的象征;被用作一个功利和功能组符号进行预分配的功能的命令的结构是一个版权法的“系统或操作方法”,如每第102(b)和不能被保护。此外,当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的方式来表达的东西,在此处,如提出在声明中集的方法规范必须是相同的下Java规则来进行具体是这样的功能,则没有人能要求这样的表达的所有权受版权。8
SAS公司诉世界编程有限公司1举行的欧洲法院(ECJ),该“既不是计算机程序的功能,也没有的编程语言和的,以便利用其某些功能的计算机程序中使用的数据文件的格式构成该节目的表达的一个形式指令二百五十○分之九十一的第1条(2)的目的,“。2这样的思路和原则是不受版权保护;只是这些思想和原则的表达受到保护。为了保持否则将导致对思想的垄断,这不是版权保护的目的。
SAS研究所开发的SAS编程语言,一组程序,和相关文件。SAS侵权涉及,除其他事项外,在何种程度上版权保护适用于编程语言状告世界编程有限公司(WPL)。
这个概念是不是唯一的欧盟法律;根据美国法律雷竞技比分,版权保护也只覆盖了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例如,版权保护,解释簿记系统,但不保护书中描述了系统的书。3同样,因为他们描述一个过程或工艺配方是不可保护。4令人欣慰的是拥有欧盟最高法庭返回一个判决是美国的法律相一致,以及在软件行业的一般假设不分地点。从实际的观点,你能想象任何其他结果?如果任何最流行的计算机语言的作者可以断言的版权,因此需要为语言的任何实现或派生的许可费?
总和?
对于很多软件程序员,这些法院判决的最终结果可能不是惊天动地,作为持有反映假设许多长期持有。然而,有这样的判例减少潜在的恐惧,不确定性,并为商业和法律风险管理者怀疑。
2)BusyBox的西服结算的最后
早在2009年12月,开源许可实施方面取得了重大的头条新闻时,软件自由法律中心起诉14名被告,其中包括百思买,三星,博世,和西屋,过不遵守GNU通用公共许可证V2(GPL V2)。大多数被告的结算以最小的市民提。一名被告已进入状态破产程序,并停止参加诉讼,这导致对他们作出缺席判决,包括禁令救济,法定赔偿,剩余的侵权产品的没收,以及律师费用和成本。其余被告终于在2012年尘埃落定,提交近三年后。
毫无疑问,这西装,与家喻户晓的被告,引起了众多开源软件用户的关注。他再也许可证合规性被忽略。法律部门,合规人员匆忙的赶到这个“免费”软件问题的句柄。此后,执法行动还没有成为头条新闻。这并不意味着,但是,许可证合规执行已停止9;相反,它已经回到了私下讨论经由协议代替诉讼,这是所有参与一个更为有效和最好的分辨率导致合规性。
不幸的是,许多组织的运作主要是出于紧迫性,以及缺乏公众知名度可以哄回懒惰这些公司只关心诉讼的风险面对面的人许可证合规性。这样做,是严重的短视,因为它代表未能看到许多其他原因,妥善管理使用开放源码软件。打个比方,你只能开车限速,避免受到票吗?当然不是。您还开车限速,因为它是更安全,更智能,更省油,让您的乘客更舒适,更容易与你骑,等等。
3)开源软件知识:一点点不很长的路要走类似的帖子我叫2011,当开源采纳拒绝离开的年龄一年,并想知道如果2012可能是责任和行动的一年。我可能已经过早乐观。通过“责任与行动”,我想到的是,广大使用OSS和有一个开放源码的政策和实施将缩小治理框架中的比例相对较小的公司之间的差距。但我忘了,为了让这种情况发生,有一个关键,很容易被低估的一步。
去年,当我写
如果没有一个组织内的所有用户开放源码软件的一致和相关的知识,一个开源的政策或治理框架无法有效。虽然开源软件和周边问题的认识无疑增加(因为我去年提到的),一个小知识不一定很长的路要走。在我们有广泛的客户的各种相互作用,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是需要教育。常可出现一个或谁认识到需要得到他们的鸭子在一排的问候跟踪使用,实现许可证合规性等。冠军可能有理解高水平的组织几个开源“冠军”,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影响的人员(开发人员,法律,商业)的其余部分将能够理解理各种开源策略规则,或者哪些风险与开源软件相关的应用到自己的组织。所有最好的意图,政策和程序,实际上是无用的,如果部分或大部分的组织不具备知识的掌握,价值,并加以实施。
当您的组织落在开源软件理解的连续?知道你需要做一点事是不足够的。也许是2013年,从简单的认识到认知的理解和果断的行动过渡。
1C-一十分之四百零六。见意见在:http://curia.europa.eu/juris/document/document.jsf?text=&docid=122362&pageIndex=0&doclang=en&mode=doc&dir=&occ=first&part=1&cid=461715
五http://www.marketwatch.com/story/oracle-sues-google-for-patent-infringement-2010-08-12?reflink=MW_news_stmp
6美国甲骨文公司,诉谷歌公司,编号C 10-0361 WHA在¶25(N.D.校准。2012年5月31日)
8十月份,甲骨文呼吁所有裁决不利,所以我们还没有听到最后的这个呢。
9看到http://sfconservancy.org/news/2012/may/29/compli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