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公司的代表周二对国会议员说,美国国会应该限制不生产产品的专利持有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提出侵权投诉的能力,因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的侵权案件大幅增加。
网络供应商Avaya的副总法律顾问Russell Binns Jr说,专利主张实体(PAEs),即拥有专利但不生产产品的公司,正在利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专利申诉程序来“强迫”其他公司达成和解。他说,在很多情况下,专利代理人(通常被称为专利流氓)不希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利用其权力禁止侵权产品的进口,相反,他们希望利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推动相应法庭案件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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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斯在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听证会上说,专利投诉给美国公司造成了数十亿美元的损失知识产权委员会.
他表示:“PAEs发现,在ITC获得排除令的门槛要低得多,这让他们拥有了巨大的杠杆,可以要求高额的许可费——即使他们在联邦法院起诉。”“这往往导致企业别无选择,只能屈服于PAE的要求,导致真正的资本浪费,消费者成本上升,并阻碍美国的创新。”
北卡罗莱纳州共和党众议员霍华德·科布尔(Howard Coble)说,过去十年,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的所谓“337条款”投诉数量是几十年前的三倍。他表示:“(专利投诉)辩护的成本远远超过指控的成本。”
Coble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通过禁止他们的产品进口到美国来对所谓的侵权行为实施“最终惩罚”。
圣克拉拉大学法学院(Santa Clara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知识产权法教授钱科琳(Colleen Chien)补充说,2012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90%以上的专利侵权案件都在其他地方有相应的法庭案例。
“专利申请机构的诉讼自由给专利制度带来了严重问题,”她说。“许多与专利系统毫无关系的实体——零售商、面包房、殡仪馆、广告公司,甚至政客——都被起诉,并收到要求函。”
一些小组委员会成员表示,他们正在寻找办法限制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的专利投诉数量。钱钟书呼吁国会禁止公司在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积极申诉时在法庭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她补充说,国会应该限制针对潜在侵权技术用户的专利侵权投诉。
其他证人呼吁国会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收紧对有资格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的公司的定义。他说,PAEs不应成为可以提出申诉的国内行业。
但其他目击者质疑是否需要进行重大改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前主席奥肯(Deanna Tanner Okun)说,自2006年以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经发布了50项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的禁令,其中只有四项禁令代表了可能被归类为PAEs的公司。她补充说,该机构已经采取了几项措施来减少对投诉程序的滥用。
她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为打击普遍存在的侵权进口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补救措施,从而为美国公司提供了必要的保护”。
3M首席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凯文•罗兹(Kevin Rhodes)对此表示赞同。他说,对PAE商业模式的关注忽略了制造和销售产品的公司滥用专利的行为。
他说,将专利持有人标注为“独立发明人、大学、初创企业、技术许可公司和其他通过完全有价值的诉讼来合法地寻求利用其专利权的公司有可能受到惩罚”。
格兰特·格罗斯负责美国政府的技术和电信政策IDG新闻服务.在GrantGross的Twitter上关注格兰特。格兰特的电子邮件地址是grant_gross@id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