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可能不像颁发的专利那样愚蠢拍摄瑜伽课,但这篇报道的在线内容投票比赛的运作却非常接近。
也许我们应该投票表决。
来自电子前沿基金会的新闻稿:
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EFF)和Durie Tangri LLP正联手为一名照片爱好者辩护,以应对一起令人发指的专利诉讼。该诉讼的原告是一家公司,该公司声称拥有社交网络上的在线竞赛的权利,用户可以在该网站上投票选出获奖者。
“我们的客户多年来一直在进行‘为你最喜欢的照片投票’的活动,只是出于好玩和对摄影的热爱,”EFF的律师丹尼尔·纳泽尔说,他也是“消除愚蠢专利”组织的马克·库班主席。“你可以为这个抽象的想法申请专利,然后要求和解解决,这既违反了专利法,也违反了常识。”
EFF的客户端运行Bytephoto.com自2003年以来,该网站一直为用户提供照片,并举办评选最佳照片的比赛。2007年,一家名为Garfum.com的公司就“全球计算机网络中用户共享多媒体内容的方法”申请了一项专利。该专利,美国Pat。8209618号尽管法院已经裁定,这种使用通用计算机技术的抽象概念不能获得专利。
足足有一半的互联网都是用来投票的,而且这种情况持续的时间比过去八年要长得多。所以也许这个网站的机制要求专利保护;比如它是如何工作的。以下是该公司的FAQ页面:
投票是如何起作用的?每个选民使用3级投票系统来评估每个视频。然后,根据以下系统对视频进行打分:
- 评分1 = 1投票点
- 评分2 = 2个投票点
- 评分为3 = 3个投票点
得票最高的视频将赢得每月的比赛。
有时我想知道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人是否会看这些申请。
(更新:这篇文章已被更正,以反映出该专利涉及多种多媒体内容的事实。)
以下是EFF提出的驳回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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