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人士周二说,美国国会一项旨在鼓励私营企业和政府机构彼此共享网络威胁信息的法案,仍然允许共享大量私人通信信息,尽管提案人提出要进行修改。
美国众议院可能会投票表决网络情报共享和保护法案但民主与技术中心(Center for Democracy and Technology)、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和宪法项目(Constitution Project)的官员表示,该法案仍然引发了人们对隐私和公民自由的担忧。
这些团体表示,该法案将允许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私营企业与政府机构分享客户通信信息,而不受任何限制。这项由密歇根州共和党众议员罗杰斯提出的法案将允许私营公司与包括美国国家安全局在内的任何机构共享信息,并允许各机构将共享的信息用于广泛的目的。批评者说,只要共享信息还有“重要的”网络安全或国家安全目的。
政府很容易就能找到一些网络安全或国家安全的理由来要求提供信息,联邦情报监视法庭前法官詹姆斯·罗伯逊(James Robertson)说。“政府将拥有一切,你的历史和我的历史将成为历史,”罗伯逊在国会工作人员面前说。
CDT的高级法律顾问格雷格•诺杰姆(Greg Nojeim)表示,尽管该法案的修正案草案要求共享信息必须具有重要的网络安全或国家安全目的,但这些要求对激进的政府机构来说将是一个“小减速带”。
最近几天,罗杰斯和共同提案人、马里兰州民主党人C.A.“Dutch”Ruppersberger散发了一份法案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将对可共享的信息设置一些限制,但这三个公民自由组织的代表表示,如果信息涉及重大网络安全或国家安全问题,这些变化仍然允许私人公司共享几乎所有的私人通信。
该法案的发起人为该法案进行了辩护,称该法案不要求私营公司与政府机构分享网络威胁信息。罗杰斯说,该法案允许私营公司通过分享恶意代码和网络攻击的信息来更好地保护自己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一个星期前。
罗杰斯称该法案的范围有限。100多名议员共同发起了这项法案,该法案还得到了微软、Facebook、美国商会和贸易组织TechAmerica的支持。
罗杰斯上个月在一份声明中说:“美国企业每天都成为中国等民族国家的网络剥削和盗窃目标。”“这种持续和广泛的网络抢劫导致宝贵的知识产权、敏感信息和美国就业机会的巨大损失。”
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CDT和宪法项目(Constitution Project)的代表表示,该法案仍然过于宽泛。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立法顾问理查森(Michelle Richardson)说,该法案将允许私营公司与包括美国国家安全局在内的国防和情报机构分享私人信息,一旦NSA掌握了这些信息,将不受如何使用这些信息的限制。
“军队不能在美国领土上针对美国人行动,这是美国人的价值观,”她说。
格兰特·格罗斯负责美国政府的技术和电信政策IDG新闻服务.在GrantGross的Twitter上关注格兰特。格兰特的电子邮件地址是grant_gross@id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