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政府的律师说,一个隐私组织缺乏挑战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数据收集项目的法律地位,美国最高法院也没有管辖权批准该组织审查该项目合法性的请求。
电子隐私信息中心不能质疑国安局收集美国电话记录的行为的合法性,因为2001年的《爱国者法案》只允许接受政府命令的企业或美国政府提出质疑,美国总检察长小唐纳德·维里利和美国司法部的律师们说周一提交的诉状.
他们写道,由于法律不允许EPIC挑战NSA针对Verizon Communications的命令,最高法院“缺乏管辖权”对EPIC的要求采取行动。
史诗在7月提出了一项动议要求最高法院撤销美国外国情报法院要求Verizon交出所有通话记录的命令。如果法院决定反对这一行动,EPIC要求其审查该项目的合法性。
EPIC认为,作为受NSA项目影响的Verizon客户,它有资格对收集电话记录的行为提出质疑。EPIC在其网站上的一篇帖子中表示,情报法院“超出了其法律权限,不能强迫一家电话公司披露这么多与外国情报调查无关的个人信息”。
威瑞利和司法部律师写道,最高法院不应该对EPIC的任何要求采取行动。他们写道,根据《爱国者法案》(Patriot Act), EPIC缺乏提出这两项要求的法律地位,而且该隐私组织还没有证明推翻Verizon的命令是正当的。
律师们写道,法院撤销命令的决定将是“一种极端的、特殊的补救措施,只适用于真正特殊的情况”。他们援引了最高法院关于根据所谓的“曼达姆斯令状”撤销下级法院命令的裁决。
美国司法部的律师认为,EPIC不应向最高法院上诉,而应将努力方向转向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然而,美国司法部甚至反对科技公司的要求公布他们收到的监视请求的数量。
奥巴马政府对EPIC的请求做出回应的同一天据《华盛顿邮报》报道,美国国家安全局正在收集全球数百万互联网用户的电子邮件地址簿和即时通讯好友名单。
白宫发言人卡尼为国安局辩护,称国安局的项目是针对海外恐怖主义嫌疑人的。